商标知识

商标注册地名有限制吗

时间:2020-03-28 16:43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
  地名作为商标注册是不允许的,商标法第八条规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有两种情况需要讨论,第一:商标不是仅仅地名,还有其他的文字.第二:地名具体其他含义的情况.
  一、虽然地名禁止单独作为商标使用,那么用在商标中作为一部分是否可行,这种情况也要一分为二的讨论.
  1、地名+其他有显著性的词汇.拿烟台来举例,因为烟台地区做海参的比较多,通过查询29类的海参类别,包含烟台的商标 一共:烟台安德、烟台印象、烟台山、烟台港、烟台来客.其中:安德、印象、来客都被驳回;烟台山、烟台港通过了审查.不难看出,虽然禁止地名作为商标单独使用,加了其他字也是有要求的,必须单独表示地名或者地方特有的场所才能通过审查.
  2、对于地名与场所的要求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能胡编乱造.比如烟台并没有:烟台湖,如果申请这个商标被驳回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
  二、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情况.有些地名本身也具有特殊的含义,比如:海阳.如果没有到过烟台的朋友肯定不知道烟台还有县级市叫"海阳",但是因为其具有"海上太阳"的含义,所以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比如第4261004号"海阳之风"、6936653号"海阳之星"都已经通过注册申请.
  虽然允许这类商标注册,但是单独注册"海阳"的商标都被驳回,所以建议大家最好是加字申请.
  在自己的商标上加地名,应该从申请者和商标审查员两个角度来分析.作为申请人加上地名可能是出于自己的商品只在某个地区销售的原因,或者某个地区的商品具有独特的优势,所以想加上地名来显示商品的特性,但是作为审查员并不了解您的商品是否真的是出自某地,这样让审查员为商品做"担保"的事情当然不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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