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商标不得侵犯在先权利
时间:2020-03-29 13:46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由于商标表现为一种标记,因而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还包括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品装潢权利、姓名权、企业名称字号权、地理标志权利、域名权等.上述权利有的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范围,比如商品装潢权利;有的属于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比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有的属于专门立法的保护范围,比如企业名称字号权、域名权利等;有的则属于民法保护的个人基本权利,比如姓名权.至于商标权和这些权利的冲突,一般保护在先的权利.比如,根据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不得利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以及"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混淆,应当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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