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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性质与法律特征
时间:2020-03-29 13:52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作为著作权的构成部分,两者的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异:著作人身权随作品的创作而自动产生,具有永久性,不可做出权利转让的法律处分,保护不受时间限制;著作财产权随作品的公开发表而产生,可以实现转让,有明确的保护期限,保护期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的限制.著作权作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有机复合体,具有明显的复合性质.
著作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在权利客体和权能属性等方面都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权利的特征:
1.著作权的权利客体即作品,作品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具有无形性和共享性,能够被多人同时使用.同时,作品具有表演、广播、翻译等多种利用方式,作品的利用对作品载体产生影响,但对作品本身不构成事实毁损.
2.著作权权能具有可分性.著作权本身由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复合而成,两者可以实现有效分离,著作人身权可以独立于著作财产权而单独存在,同一权能能够进行多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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