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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一般原则
时间:2020-03-29 11:36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为解决商标纠纷中近似商标难以判定的问题,根据《商标法》的相关条款解释"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解释"第九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
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所谓相关公众,"解释"第八条规定:"商标法所称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上述规定的辨别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原则,一般适用于商标权利人维权、行政执法机关处理商标纠纷和司法审判机关审理商标诉讼时应把握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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