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时间:2020-03-29 13:17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履职的公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跨区域管辖北京市范围内的下列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不服国务院部门做出的有关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裁定或者决定的;不服国务院部门做出的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决定以及强制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的裁决的;不服国务院部门做出的涉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其他行政行为的.
由上述关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的相关规定来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于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这也决定了其受理案件数量必然明显多于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而且绝大多数属于一审行政案件.①根据我国商标、专利确权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做出的驳回确权决定通知书,可以通过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商标权为例,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仍不予商标注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0天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可以看出,由现行法律机制所决定,未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仍然会在案件审理数量上明显高于其他法院,而且行政案件占主导位置的特点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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