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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起源的动机
时间:2020-03-29 11:09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追溯、分析史前手工匠人的刻划、烧灼动机,我们可以看到,商标起源的动机,基本有以下三个方面:
1.识别区分,实现差异化
不管是中国先民在陶器上刻下的刻划符号、古代北欧牲畜身上的烙印、欧洲地窖里橡木桶上的标志等等,其初始动机均在于此.商标化的初衷是手工艺人和其他人用以标志他们的劳动果实,以便顾客能够轻而易举的认出它们.16世纪初,有一个欧洲的威士忌制造者将自己的名字烧灼在木制的酒桶上.该行为向消费者告知了酒的制造者,防止代用品产生.商标的核心符号——商标(trademark)的产生与管理,说明了这一点.商标产生于欧洲中世纪的行会,是行会为了严格规定行会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品质的标准而做出规范,以表明行会的产品品质区别于其它生产者.在陶器上刻划符号、形成标志,也许并不一定是商业行为,但这些符号、标志能够使主人识别出自己生产的产品与他人产品之间的差异,获得"差异化".这与目前的商标认识基本一致,这也是商标的商标的起源.
2.商标权益与商标保护
符号刻划与烧灼行为的目的,同时是为了区分产品的权属关系,确立产品的所有权与责任者.浙江省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的文物中可见,约7000多年前,中国先民在陶器上刻了"+""十"等符号.在当时,刻在陶器上的符号意味着一种标志,体现和陶器之间的所有关系,如某人的、某家的.欧美商标历史告诉我们,在古代,欧洲有人将名称等刻在砖头一样的东西上,作为识别制造者的印记.在中世纪,欧洲同行业的产业组织使用商标保证与消费者的交流,并给制造商以法律保护.
3.以制度化的形式保证质量
为了便于消费者区分,减少选择困难,考察生产者的诚信度.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实行的"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制度,可以说是中国有关商标监管制度的起源.规定生产者须在产品上刻上生产者或产地的名称,并设置"大工尹"职位考查产品质量.能证明该规制存在的实物,是在山东淄博等地大量出土的战国时代陶器(公元前403~前231).这些陶器上都刻着制造者的住址和名字.从那时开始,"制造者住址+制造者名字"是中国传统的商标名称命名方法.在中世纪的欧洲,各种手工协会要求工匠们在自己制造的产品上增加标记.1266年,英国通过一项法令,要求面包师在每一块销售的面包上做上记号,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产品品质、不缺斤少两.1870年,美国国会制定了第一部联邦商标法.1906年,美国商标法进行对商标保护更容易的修订.
综上可知,商标起源的动机是在产品身上镌刻或烧灼符号,通过符号生产过程,实现某一产品与同类产品的差异化,体现行会或政府对某产品的权益表征及其监管保护,体现产品生产者的诚信度、所有权,并给予消费者承诺、方便消费者选择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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