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商标使用的三种形态
时间:2020-03-29 10:50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商标使用的表现形式并没有揭示商标使用与商标权价值取得的应然关系,赠品上的使用不构成商标使用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从商标使用与商标权价值的关系来看,商标使用具有三种形态: 真实使用,即通过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特指商标而保证商标符号能够传递特定信息的使用形态;意图使用,即通过广告宣传、商业关联使用等形式具有在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上建立特有联系意图的使用形态;形式使用,即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而无建立图标内涵表示的使用形态,如通过临时、象征性的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商标而希冀维持商标权利状态的使用.
其中,真实使用又可以分为自己使用与授权使用,两者只是在使用主体意义上进行区分.真实使用与意图使用中,使用人的主观状态表现为对商标权内在价值的关注,符合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而形式使用则不具有培养商标的主观性,只是对上述使用形式的一种客观再现.三者按照使用意图来看,真实使用最直接地反映了商标使用与商标权价值的关系,意图使用反映了使用人努力的可能性,而形式使用则不考虑这种意图.如果不加区别地将商标使用的表现形式与商标价值等同起来,不考虑商标使用的不同形态,将会危及商标权的正当性,使得商标保护丧失内在根基.前述表现形式与各个使用目的相结合,就构成不同的使用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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