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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八哥著作权与商标设计
时间:2020-03-29 11:55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两个"兔巴哥"的出现,必然招来一场争名之战.1999年12月,美国时代华纳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不当中请,要求撤销王立义拥冇的两项兔巴哥"注册商标.在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申请中,时代华纳称,早在1940年,由该公司出品的第一部动画片《 bugsbunny》就开始上映,近年来,在中国也不断有电视台播放这部动画片."兔巴哥"作为片中的主要形象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王立义则认为,既然《 bugsbunny》早在1940年就已公映,依据《著作权保护法》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它已经超过了影视作品50年的受保护期.因此,他注册"兔巴哥"商标并未侵害对方的著作权.再者,自己注册的商标仅仅是"兔巴哥"3个汉字,不能称之为是一部作品,因而,时代华纳无从享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慎重评审后于2001年底作出终局裁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只有作品才享有著作权,时代华纳可以对他们创作的兔子形象及动画作品拥有著作权,但不能对"兔巴哥"一词享有著作权.因此时代华纳公司的撤销申请理由不成立,该商标维持注册.
对于王立义的胜利许多人表示祝贺,认为这是中国小企业逐渐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成熟表现,也有一些人认为此裁决有失公平.采访中一位专家却告诉记者她不赞成王立义的做法.她认为,此次王立义之所以取胜有一定的巧妙性,因为双方选取的角度是从著作权入手,法律的规定对王立义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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