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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禁令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时间:2020-03-29 12:30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
  采用禁令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也称为禁令,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协议第50条对知识产权执法的要求,我国商标法新增设的条款,属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获得的一项临时救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1月9日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商标法规定的诉前临时措施提供了具体依据,也为进一步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讼前、提起诉讼时或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申请.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即可采取责令侵权人立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措施.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因申请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
  在实践中,2002年8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商标侵权的三家公司采取了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措施,责令三被告在8月28日下午6时之前将涉嫌侵犯日本东陶机器株式会社商标专用权的商店外墙招牌"toto"现场予以拆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行动,表明了我国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履行我国入世承诺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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