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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商标来赚钱的行为合法吗
时间:2020-03-29 11:38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商标法》第4条第1款:"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29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商标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40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我国新《商标法》颁布后,我国商标原始取得的原则从原来的"使用在先"(即谁先使用谁取得该商标)更改为"注册在先"(即谁先注册谁取得该商标).因此,企业要取得商标所有专用权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按照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取得商标权.
(一)我国法律保护"注册在先"的商标.
第一,王某依法取得的商标是合法的.根据《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自然人也能享有商标专用权,也能成为商标注册人,所以王某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成 为 了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其合法取得的商标同样受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29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商标的取得原则是"注册在先"原则."注册在先"原则的含义是,即不管你使用商标时间有多长,商标权只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个人、企业或者组织,如果你不及时注册,即使你使用该商标已很久(除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外),一旦被他人抢注,你都将失去该商标权.因此,虽然贵公司已将"× ×"大力宣传,但贵公司未将"× ×"作为商标使用、注册,所以王某当然有权将"× ×"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其依法取得的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二,贵公司只能通过转让"× ×"注册商标所有权的方式或者经过王某许可后,才能使用"× ×"注册商标.王某取得"× ×"商标专用权后,如果贵公司认为"× ×"商标有经济价值,可以通过与王某协商,让其将"× ×"商标转让给贵公司,或者许可贵公司使用.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王某作为"× ×"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其商标转让给贵公司,但贵公司则需支付其一定的转让费.值得注意的是,转让注册商标必须履行特定的手续,即,贵公司和王某签订"× ×"商标转让协议后,双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由商标局审查并核准后,予以公告.贵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即享有商标专用权.另外,根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王某还可以通过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将"××"商标准许贵公司使用,贵公司则需向王某 交纳商标使用费.值得注意的是,你们之间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 当报商标局备案.
(二)取得商标所有专用权就必须依照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进行商标注册.
第一步,申请前的查询.申请商标注册前,贵公司可以考虑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
第二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若查询结果显示没有他人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申请人贵公司可提出申请.
第三步,审查.商标局收件后予以初步审查,便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贵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法有关禁用条款的规定以及是否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经审查申请不符合注册规定,商标申请会被驳回.如果申请人贵公司对商标局作出的裁定不服,可以另行起诉.
第四步,公告和异议.初步审定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第五步,注册.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 能 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1.有些商标虽然未被注册,但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成为知名、驰名商标,则不能将这些商标抢注为自己的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在注册商标时应当避免注册别人已经使用过的商标.
2.生活中,如果发现某某商标有潜在商机,就应当立即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然后再作宣传,这样可以避免有些人钻法律空子,抢占自己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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