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资讯
在商标纠纷案件中如何对服务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认定
时间:2020-03-29 11:40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服务商标的继续使用权.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可知,连续使用到1993年7月1日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是,1993年7月1日后中断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继续使用.然而,这种使用也不是没有限制的.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服务商标继续使用问题的通知》中第3条的规定,服务商标继续使用时,使用人须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扩大该服务商标的使用地域;(2)不得增加该服务商标使用的服务项目;(3)不得改变该服务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方式等内容,但以同他人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区别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变除外;(4)不得将该服务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我们在办理服务商标侵权案件中,应当注意服务商标继续使用权的问题.
【铭优宝】创铭优品牌,就选铭优宝!国家商标总局备案机构! 专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申请、商标转让、版权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办理!热线电话:180-4900-526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