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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不正当竞争
时间:2020-03-29 13:10 来源:www.mingyoubao.cn 阅读:(一)《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斯德哥尔摩1967年7月14日签订、1979年12月2日修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知识产权"是有关下列项目的权利: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科学发现;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制止不正当竞争;
还有,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到2014年4月,世界上已有187个国家参加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公约第16条规定"本公约不允许保留",说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接受"知识产权"的上述定义.
(二)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定(aippi)东京大会的规定
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定(aippi)东京大会将知识产权划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利"与"识别性标记权利".
(三)trips协定的规定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1994年4月15日签订、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与贸易(包括假冒商标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二部分,"知识产权"范围作了以下界定:
1.版权和有关权利(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
2.商标;
3.地理标志;
4.工业设计;
5.专利;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7.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8.对协议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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